為兼顧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行政院擬定我國太陽光電政策,規劃在115年達成裝置容量20 GW目標,並鼓勵污染土地多元化利用配合再生能源政策,推動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作業。
目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已推動改善完成之受污染土地403公頃之光電設置推廣作業,後續將持續協同環保局加速辦理污染農地及事業場址意願調查、媒合輔導及申設作業。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為配合環境管理署推動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除每月辦理太陽光電設置意願調查、製作推動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訪談紀錄表及推動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案源清冊外,亦在114年3月14日辦理「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制度推廣」說明會。由環境管理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蘇建文副分組長及南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綠能服務處處長擔任講師,今(114)年度除邀請嘉義縣內列管中11處場址及產業園區管理局服務中心外,亦擴大邀請114年屬A群事業及B群事業共同進行宣導。藉由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制度、相關法規重點推廣及轄內光電案場實務設置經驗、效益及成果分享,期提升污染土地或事業用地等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意願,以達成嘉義縣土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綠色能源發展已為各國趨勢,為使污染土地或事業用地等多元化利用。期望透過地方政府、土地所有人與太陽光電業者合作,以有效發揮土地效益與提升環境品質。同時達到土地利用、綠能發電、降低環境衝擊及土地所有人取得相關收益,以達土地利用、能源政策發展及環境永續經營等多贏之目的。
會議相關資料: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oC09OKsR8ocdHTgVYCeUEepkKSkT7Gt?usp=drive_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