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儲槽系統監測作業 1月底前應申報完畢

2018-01-23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事業單位設有地下儲槽系統者應於每年4月、8月及12月底完成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並且於每年1月、5月及9月底前至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中心完成上一季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及總量平衡監測紀錄申報作業。現在是事業單位每年申報時間,請於1月底前完成106年度第3季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環保局統計,目前嘉義縣內共有101站地下儲槽系統需進行106年度第3季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作業,為確保定期監測作業品質,環保局亦於106年執行全縣加油站測漏管抽樣查核作業,共計已完成22站次,其中有1站土壤氣體檢測值超過土壤氣體警戒值,顯示有污染前兆,環保局建議業者應全面檢視管線及地下儲槽是否滲漏,避免日後為公告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

環保局長顏旭明呼籲,加油站定期監測乃屬預防機制,應從加油站日常缺失改善做起,並依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定期監測及申報作業,事先防範未然,避免油品洩漏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嘉義縣內加油站歷年申報情形良好,業者與環保局共同守護土地的心讓我們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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