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惜咱的土地,避免土地污染受拖累

2017-06-20
私有土地遭受不明人士非法棄置,導致污染物危害環境與居民健康的事件時有所聞,要如何避免自己的土地遭受污染,以及土地尚未污染前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有確實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嘉義縣環保局呼籲土地所有人(地主)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土地閒置也要採取管理措施:如設置圍籬或其他阻隔設施,防止不明人士或車輛進入土地範圍;定期巡查土地並做成紀錄,利用手機拍照就可以作成巡查紀錄。

2、 土地承租給他人使用時:注意土污法第8條、第9條公告之事業,地主應主動了解承租人使用情形,檢視各相關法令之設立許可證明文件;土地讓與人及事業單位應依規定於行為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審查及審查,土地所有人或受讓人應要求擁有前述資料並妥善保存。

3、 不使用事業廢棄物及不明來源之客土等進行土地回填,若發現使用之水源及土地有遭受廢棄物棄置、回填等有污染之虞者,應立即主動通報環保局,並配合其指示作為。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環境污染預防勝於事後的補救措施,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都是「污染土地關係人」,若未依「污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作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將負清理與整治污染土地的連帶責任。所以,平時留意生活周遭可疑的人事物,發現疑似污染情形,第一時間通報環保或司法單位,就可以降低土地遭受污染的機會,讓我們共同疼惜嘉己的美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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