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九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人員管理辦法),其訂定之目的,係藉由環保專業人力執行評估調查規劃,提升申報作業品質。由於人員管理辦法已於105年5月19日修正公告,修正重點包含評估調查人員登記、重新登記資格等相關規定,並新增評估調查人員現勘之日二日前申報執行內容規定,不得有規避、妨礙及拒絕之情事,以提升執行品質。
為使評估調查人員掌握與瞭解最新規定及正確執行程序,環保署特辦理宣導說明會。本說明會課程除說明評估調查人員管理最新規定與申報執行內容作業方式外,由於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制度於101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近五年,故本次宣導說明會歸納整理歷年現場查核結果,其課程內容亦包括評估調查人員現場作業執行重點、應注意事項與案例分享,以利相關人員順利執行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歡迎縣內有興趣參與本說明會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報名參加,充實評估調查人員之實務經驗與申報作業,共同維護嘉義縣之土壤安全。報名網址:
https://sgw.epa.gov.tw/Evt/Registration/Event/Index.aspx?Id=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