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2次地下儲槽系統監測申報作業  9月底前應申報完畢

2018-09-03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事業單位設有地下儲槽系統者應於每年4月、8月及12月底完成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並且於每年1月、5月及9月底前至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中心完成上一季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及總量平衡監測紀錄申報作業。現在即是事業單位每年申報時間,請業者於9月底前完成107年度第2次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截至107年8月底止,環保局統計目前嘉義縣內共有98站地下儲槽系統需進行107年度第2季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作業,為確保定期監測作業品質,環保局亦於107年執行全縣加油站測漏管功能測試查核作業,共計已完成14站次,針對土壤氣體檢測值超過土壤氣體警戒值者,環保局建議業者應全面檢視管線及地下儲槽是否滲漏,避免日後為公告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
環保局水污科科長林幼芬表示,加油站定期監測乃屬預防機制,應從加油站日常缺失改善做起,並依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定期監測及申報作業,事先防範未然,避免油品洩漏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嘉義縣內加油站歷年申報情形良好,業者與環保局共同守護土地的心讓我們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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