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環保局計畫於9月10日假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舉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第九條列管事業及土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議題」,期能使嘉義縣土壤及地下水高污染潛勢事業,能確實做污染預防工作。
土污法第八條是針對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進行土地移轉,第九條則規範事業若有以下行為1、依法辦理事業設立許可、登記、申請營業執照;2、變更經營者;3、變更產業類別;4、變更營業用地範圍;5、依法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應執行土壤污染評估調查計畫並提供檢測資料予環保局審查。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自106年7月起,土污法八、九條公告事業土壤調查報告將回歸各縣市環保局進行審查,因此特別辦理1場次說明會,邀請環保署土污基管會王禎組長蒞臨對轄區內公告事業進行法規宣導,本年度邀請之對象以非地下儲槽之公告事業為主。嘉義縣境內產業扣除98家加油站等地下儲槽業者外,符合公告事業行業別業者以鋼鐵製品製造、金屬表面處理、廢棄物處理及回收等,計116家,本年度亦將針對上述116家業者進行進行法規會議說明。此次說明會除使相關事業都能知悉土污法之規定外,也向業者說明常見可能造成土地污染之不當行為,及土地管理人注意義務,期使業者做好污染防制工作,會議中業者亦能於討論時提出法令疑義及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交流。
嘉義縣環保局重視縣轄內之環境保護,每年除了定期監測高污染潛勢區之土壤及地下水,還兼顧民生農地土壤品質,歷年監測結果皆公開於網站供民眾查閱及下載(
http://creative8test.com/cyepbsg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