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第1次地下儲槽系統監測5月底前應申報完畢
2020-05-01
事業單位設有地下儲槽系統者應於每年4月、8月及12月底前完成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並於每年1月、5月及9月底前至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中心完成上一季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及總量平衡監測紀錄申報作業。現為事業單位每年需完成地下儲槽系統定期監測時間及申報時間,請於5月底前完成109年度第1季申報作業,以免受罰。
嘉義縣環保局統計,目前嘉義縣內共有100站地下儲槽系統需進行109年第1季地下儲槽系統申報作業。為確保定期監測作業品質,環保局建議業者應隨時並全面檢核管線及地下儲槽是否滲漏,避免日後成為列管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
環保局呼籲,加油站業者定期監測乃屬預防機制,應從日常的缺失改善做起,並依據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定期監測及申報相關作業,事先防範未然,避免造成油品洩漏衍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事發生。目前嘉義縣內加油站申報歷年來狀況良好,業者與環保局共同保衛嘉義土地的心讓我們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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