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場址整治技術解列證明 證明廠商有夠讚

2021-06-24
為提供國內污染場址有信賴且實用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亦協助國內優良整治廠商及技術能推廣深耕,環保署提供三階段之污染場址整治技術解列證明申請,以強化國內整治技術廠商資訊整合,藉由一份台灣官方與第三公正方認可的實績與技術能力證明,幫助一般民眾能在發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時,得到技術上之資訊及協助。

目前污染場址整治技術解列證明自110年7月2日起開放二梯次之線上申請,第一梯次申請期間為110年7月2日至110年7月30日止;第二梯次申請期間為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0月29日止,為了讓有技術及實績之整治執行單位更清楚了解證明審查方式及核發流程,將於110年7月2日上午舉辦「污染場址整治技術解列證明審查與核發程序線上視訊說明會」,詳細申請資訊及會議資料可參閱(https://sgw.epa.gov.tw/public/news/p01400)。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整治技術之品質、整治效果、費用等,都是污染行為人面臨土地被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後的第一整治考量,過去污染場址整治資訊,缺乏整治成功案例與相關整治廠商之資訊連結,而整治技術解列證明核發,有助於幫助污染行為人選擇整治技術廠商,也同時認證國內廠商的整治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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