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強化防止地上、地下儲槽系統、貯存容器及各項貯存設施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正「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名稱為「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且應於110年7月1日、111年1月1日及112年1月1日前檢附改善計畫相關資料,提報予地方環保局。
嘉義縣環保局欲提升貯存業者對於貯存系統管理制度及相關法令之熟悉度,於111年3月8日辦理「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議,邀請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張富傑環境技術師及美商傑明公司林淳純小姐擔任講師,議題包含「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說明」與「實務範例說明與事業須配合事項」,宣導貯存系統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及相關配合規定。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透過辦理貯存設施法規說明會,可增加貯存業者對於新修正法規之概念,亦可宣導管理上配合事項,讓業者多一份防污措施及監測的知識,就能減少一次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在此呼籲嘉義縣貯存業者,趕緊至以下網址報名參加,一起守好嘉義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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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forms.gle/DtkPeRduD91sc3MU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