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場址管理一致性   加速推動改善有效率

2022-10-07
環保署為整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之審查及管理一致性,以確立地方主管機關監督之執行原則,發布修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審查及監督作業」,讓各級主管機關辦理相關業務時有所依循。本次修正除推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進度之掌握及管理,亦檢討國內污染場址之相關技術審查程序,以及涉及其他相關環保法規時之應用,故修正此作業要點以強化檢核場址最佳管理措施。

本次修正重點為加速計畫審查程序,整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之控制、整治計畫審查與相關環保法令之許可審查程序,並使現行土壤離場處理及管理制度一致化,更鼓勵污染場址改善作業能結合綠能推動以促進污染改善及土地活化,提升改善作業執行成效,以降低環境負擔,另新增免予執行場址改善完成後持續定期監測計畫之條件,使加速推動污染場址解除列管,避免整治期程過於冗長,而頻繁變更改善計畫等情況,造成改善進度延宕或放棄改善作業,以更有效率之方式達成環境保護及土地資源永續。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縣內列管時程較久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大多原因是改善期程需較長久時間或是改善經費過於龐大,因此,環保署本次修正該作業要點,將會是對於加速推動場址改善及地方環保機關監督管理的一大方針,亦結合綠能之資源,讓污染土地能有效改善,亦發揮土地多元效益,更改善嘉義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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