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為推動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技術發展,並增進技術品質及能力,促進國內優良整治技術推展,訂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有效性證明申請審查管理作業要點」,提供申請者取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有效之證明,也讓民眾遇到土水污染時,能採用具環境友善有效降低污染物之參考性整治技術。
本次作業要點訂定參考ISO14021之精神,設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的有效自我宣告作法,針對現有土水技術包括設計、工法、藥劑及材料之功能特性等等,讓申請者說明技術使用於整治過程中之成果效益,並經環保署成立之技術審查小組審核並通過後,由環保署核發有效性證明文件,業者取得官方認證之證明對於國內市場競爭也是一大助益,不但展現整治工作之成果及實力,亦能提競爭優勢,更能讓台灣的土壤及地下水恢復原貌。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透由官方授予之證明,能幫助一般民眾面臨污染事件時,能有效率得到整治之技術資訊及協助,並同時認證國內業者整治技術能力,也歡迎整治業者及專家學者踴躍至土壤地及地下水技術認證制度推動資訊平台(
https://certificate.epa.gov.tw),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有效性證明之申請,一起加速土地之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