貯存系統申報月即將到來  趕緊完成檢測作業

2023-12-04
環管署於109年修正為「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法規為掌握地下環境品質,依槽體容量及指定物質種類,分別給予不同緩衝期及改善期間,並採用分年分階監測申報,嘉義縣環保局於110-111年度共計輔導167家,階段性完成輔導事業列管作業。

嘉義縣轄區內約有100站地下貯槽系統業者,約67處地上貯槽系統業者,需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應以網路傳輸方式於每年1月、5月、9月之月底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申報前四個月之相關監測等紀錄,本次申報期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煩請業者多加留意申報時間,尚未進行檢測者趕緊完成檢測作業。

嘉義縣環保局表示,過去本轄區業者皆於申報時程內完成申報作業,偶有少數業者於最後一日壓線完成申報,呼籲業者多加留意時間,提早於申報期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避免逾期申報,逾期申報者,可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提醒業者如貯存系統之基本資料有異動者,請隨時線上更新,如有問題詢問或申報提醒,才能第一時間接收到哦,一起防範土壤地下水污染,嘉義土地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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