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是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的簡寫,被人類廣泛應用於生產可耐熱、抗污、防油、疏水的產品中,包括尼龍、地毯等防水織物,食品包裝、特氟龍等耐高溫不沾表面以及電線絕緣材料等。因碳-氟鍵的特性使其擁有極其良好的穩定性,卻也導致此類物質更難分解而長存於環境中,因此又被稱作「永久性化學物質」。
環境部為配合行政院113年10月22日核定「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及因應國際管制趨勢,提高管理強度,導入飲用水水質標準加以強制規範。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第三條之一,增訂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以確保飲用水安全。
PFAS的出現雖然帶來了便利性,卻也造成了環境污染,對於人們的健康也是一項隱憂。本局除持續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環境用藥管理法進行源頭管理,飲用水水質標準確保飲用水安全外,亦將持續關注環境部PFAS管理行動計畫環境保護管理推動情形。
參考資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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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8%E6%B0%9F%E5%92%8C%E5%A4%9A%E6%B0%9F%E7%83%B7%E5%9F%BA%E7%89%A9%E8%B3%AA?fbclid=IwZXh0bgNhZW0CMTAAAR3YM99IZ6dzFTAaIlidD34Nety0R3iLJ24CEPmfPNviOcmnIh0HIt_QMM8_aem_BKbC72UeAPJobz5H18tXqg)
(
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fce286bd-bf38-451d-8b86-df5f038d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