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整治技術



污染整治技術介紹
 
污染整治技術的選擇需視污染物種類、污染場址地質狀況及水文特性而決定,一般而言場址之透水/氣性高、均質性佳、有機質與陽離子交換容量低,污染物之水溶性高、揮發性高、生物分解性好等特性會使場址整治較容易。
 
污染整治技術依受污染土壤之取出與否可分為離地方法與現地方法,離地方法指將受污染物質、土壤或地下水挖出或抽出,在地面或運送至他處處理之方式,此法會牽涉到環境改變、污染物移動及廢棄物、廢水排放問題。
 
適當的整治作業需考量場址之環境因子如土壤特性、水文特性,以及實際施工難易度如在油槽區施工的工安問題、技術成熟度、整治時間及後續的監測作業等,優選出「因地適宜」之整治技術,方始將土壤、地下水之污染物殘留濃度降低至管制標準之下,以達到整治之目標,復育受污染之環境。

 
污染整治技術之選擇
 
>整治技術的選擇需考慮的因素如下:
 
一、法規面─瞭解法規規範的整治標準及相關措施。

二、技術的成熟度─採用有多年實場經驗的整治技術,易於達到整治目標。

三、技術的可及性─有某些整治技術雖可達到整治目的,但其技術包含許多專利問題使業者可能會因持續支出龐大的經費,而導致怨聲載道。

四、整治時間─污染情況嚴重者事實上不適合選擇需長時間的整治措施,除非洩漏源移除並污染情形已降低至整治目標後,為使土壤或地下水中的污染 物質移除,採用需長時間的整治復育技術才可行。

五、後續維護工作─若整治技術中需設置相關設備方始改善污染情事,於完成整治標準後仍需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工作。

六、大眾的認知─環保意識的抬頭,民眾對環境污染已具敏感性,若選擇易造成二次污染之整治技術,將使整治措施不易施行。
 

整治復育技術種類繁多,就整治復育成果而言,可分為移除污染物或使其轉化為無害物質、防止污染釋出、以及減少污染物釋出等三類。若就污染物處理型態與場址關係劃分,可分為現地(in-situ)、現場(on-site)與離場(off-site)三種。 現地處理係指不經開挖程序,直接現地處理污染物;現場處理與離地處理則須配合挖掘程序,於場址或運離場址處理污染物。
 
另外,再就處理機制來說,可分為化學處理、生物處理及物理法等三大類。現地方法則指不將受污染物質、土壤或地下水挖出或抽出,而直接在地下處理的方式。 常見之離地方法如抽取處理法 (pump andtreat) 針對飽和層地下水中溶解性污染物之整治方法,土壤氣體抽取法(soil vapor extraction) 則是針對不飽和層土壤氣體中揮發性較高之污染物的整治方法。常見的現地方法如現地化學氧化法 (In-situ ChemicalOxidation) 是利用將氧化劑注入到受污染地下以與有機物反應的方法及現地生物整治法 (In-situ Bioremediation) 則是利用現地或外來的微生物將污染物去除或毒性降低的方法。
 
此外,為避免污染物隨地下水或土壤氣體移動而造成污染擴散,地下阻絕物 (Subsurface Barrier) 也是一種常用的方式。地下阻絕物係利用工程方法,將低透水/低透氣性材料置於地下,使污染物被包圍在污染區內,達到阻止污染擴散的目的。表一為台灣地區已實際運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彙整,並簡介如後。


快速連結